2017.1.11日,工商总局发布《网购退货暂行办法》: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。 其中,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、家纺、家居6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等,视为商品不完好,不适用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; 电商们: 你家的商标标识千万绑结实啦! 当然,首先你得有个商标~ 退货注意事项: 1、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。 2、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,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、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。 3、下列情形视为商品不完好: 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、家纺、家居类: 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, 商品受污、受损; 食品(含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计生用品: 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; 电子电器类: 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指示标贴、机器序列号等,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者产生激活、授权信息、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; |